「鬼油站」出現,與海關於○三年六月推出俗稱「綠卡」的「自行規管售賣已完稅輕質柴油計畫」有密切關係,當時領有綠卡公司可在本港油公司油庫,以優惠價購買已完稅柴油供旗下車隊自用,惟部分公司卻乘機開設鬼油站,將柴油倒賣牟利,至○八年政府取消柴油稅後,倒賣柴油因不存在逃稅問題,海關無從監管,終在去年四月取消綠卡制度。
鬼油站
監管有責的消防處,若發現有非法油站或儲存過量燃油,可根據香港法例第九十五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或第二百九十五章《危險品條例》作出檢控。如根據第九十五F章,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首次定罪)和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若根據第二百九十五章,最高罰則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據悉,昨日本港各大油公司柴油價格為每公升十二元二角,申請柴油現金卡也要十元二角,深圳0號柴油價則為每公升人民幣七元五角(以一元人民幣兌零點八港元計算,折合為九點三七五港元),但本港鬼油站銷售的會員油,只售每公升約六點八元至七點二元,因此深受「搵食車」司機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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