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船長

殺人魔船長 :  模里西斯關13年 殺人魔船長押回台

1999年高雄籍漁船「金慶12號」在印度洋作業時,船長龔泰安竟酒後以行刑的方式槍殺12名大陸漁工,另有3人為逃命也跳海失蹤,龔在模里西斯服刑13年後,昨(21)晚被押解回台;依照我國刑法規定,龔在國外已經執行的13年刑期未必能折抵台灣的刑期,未來他恐在監牢裡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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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我國有刑事管轄權,依刑法第9條『外國裁判服刑效力條款』法條,龔回國後,仍要重新面對起訴、審判」;因此龔在模里西斯已服的13年刑期未必能折抵台灣日後的判刑,最後結果仍由法院認定。龔昨晚被押解回台後,立即遭高檢署聲押獲准。

全案是因1999年春節期間,龔泰安與4名台籍人員、2名菲國漁工、18名中國漁工,共25人在印度洋捕魚,因漁獲量未達船公司標準,龔要求大陸漁工延長捕撈3個月,不過漁工因長期遭龔辱罵,不願配合。

其中陸籍的楊勇最先遭龔在甲板上射殺,其他4人也被雙手反綁後殺害,殺紅眼的龔泰安再進到房間將熟睡的另7名陸籍漁光殺害,期間3名陸籍漁工逃命跳海,不過就此在海上失蹤。

4名台籍人員見船長失控,偷偷通報台灣船公司,待「金慶12號」抵模里西斯的路易士港後,模當局就登船逮人;最後龔被認定槍殺12人,遭當局判處終生監禁,關了13年獲得假釋,依照該國法規,龔立即被驅逐出境;模國在台灣、大陸外交角力,以及考量龔的個人意願後,決定將龔送回台灣。

這次押解龔回台,刑事局相當重視,為防止「菲律賓事件」再度重演,人遭大陸搶先一步帶走,刑事局將任務視為高度機密,秘密派員飛往模國,順利將人押回台灣。

本案中另外4名台籍人員,其中2人坦承目擊龔槍殺5人,並被迫協助棄屍於印度洋,2人也因此以遺棄遺體罪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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