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婆媳互砍案開庭審理 被害兒媳曾一再忍讓


去年發生在三水的婆媳互砍慘劇有了最新進展。昨日上午,該案在三水開審,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披露引發慘案緣由和諸多案發前後細節。

去年11月21日凌晨,三水的65歲家婆侯某連跟兒媳婦羅某梅持刀互砍,兒媳身中30刀身亡,家婆隨即被逮捕歸案。據透露,婆媳疑因長年積累的小吵小鬧導致積怨日益加劇,最終演變成持刀相向。昨日的庭審中,兩鬢斑白的家婆侯某連否認檢方指控故意殺人,聲稱與死者關係良好,無意砍殺兒媳,並兩次向兒媳家屬方道歉,“親家母,對不起”。而侯某連的親生兒子卻稱“妻子心地善良,曾一再忍讓躲避母親刁難。”


昨日庭審持續一小時後結束,當庭未有宣判。

控方:持刀狂砍兒媳應認定故意殺人

昨日上午的庭審開始後,法警將兩鬢斑白的被告侯某連帶入法庭。或許是由於不善於普通話,就在審判長詢問是否需要審判人員迴避時,侯某連口稱“迴避”,險些讓當天的審理夭折。直到審判長解釋後,侯某連才表示明白並同意審理。

據了解,侯某連是三水本地人,現年65歲,去年11月22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而在昨日的庭審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其犯了故意殺人罪。

檢方指控稱,去年11月21日7時許,被告人侯某連與兒媳被害人羅某梅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侯某連持菜刀進入羅某梅的房間,砍擊躺在床上的羅某梅,二人隨即發生打鬥,羅某梅持刀反抗。期間,侯某連騎在羅某梅身上,持菜刀猛砍羅某梅的頭部、面部以及上身等部位,後鄰居持鐵鎚砸爛防盜門進入屋內,制止了侯某連。羅某梅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羅某系被他人用鋭器多次砍擊頭(面)部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檢方公訴人還當庭出示了三組證人證言,其中一組證人為侯某連的鄰居,多人證實侯某連在被喝止停手時,仍持菜刀砍擊羅某梅的身體。公訴人認為,侯某連屬完全行為能力人,案發時具有清醒認識,在遭喝止停手時仍然持菜刀砍擊被害人,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殺媳細節披露:一段不愉快的對話致砍人

侯某連稱,當天早上7時多,自己起床准備上廁所時,與剛好走出房門的兒媳羅某梅相遇。“她說我趕你不走,那我就走了。”侯某連認為她“話中有話”,便停下來說“走什麼走,我說過永遠都跟着你的。孩子是我生的,我不跟他跟誰。”而羅某梅則說“兒子是你生的,但我現在跟他睡覺。”其後,侯某連跟兒媳說,“以前的事情過去就過去了,現在沒有外人,你給我說聲對不起就算了。”但羅某梅拒絶了。

慘劇旋即發生,在侯某連的陳述中這樣表述:幾分鐘後,越想越生氣的侯某連拿出一把菜刀進入兒媳的房間,當時羅某梅正面朝牆壁睡在床上,侯某連砍了一刀後離開,並試圖打開大門,但因鐵門反鎖所以只打開內側的木門。“看到她流血了,我就停下來,根本沒有騎在她身上,她跟着拿出一把刀砍在我身上。”侯某連說,自己之後滑倒在地上,是兒媳坐在自己的身上拿刀砍她,自己在奪刀時兒媳的刀砍到自己頭部。

侯某連稱,在鄰居破門進入屋內時,才將騎在自己身上的兒媳強行拉開。但這一說法被檢方否決。檢方提供的多名曾經目擊和到達現場的鄰居證詞,顯示持刀砍人和騎在人身上的是侯某連,而非羅某梅。

被告辯稱:“請相信我,我不想殺死她!”

對於檢察機關“故意殺人”的指控,侯某連只是低着頭回應:“請相信我,我不想殺死她!”侯某連的辯護人也辯稱,認為本案因家庭糾紛引發,侯、羅兩人此前婆媳關係融洽,雙方發生口角時,侯某連因一時激憤,才拿菜刀傷害羅某梅,本案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其後,侯某連還稱,她與兒媳關係好,連洗頭打麻將都是一起,“一直很好”,後來這兩年沒有那麼好。其後又稱是近兩年來兩人由於是否一起居住等問題産生了隔閡,並不時引發口角。不過,就在侯某連聲稱“婆媳關係良好”後,旁聽席上死者羅某梅的親屬突然站起身來,連聲大駡“人渣”,隨即遭到庭上法警制止。

在庭上的辯論階段,檢方還提供了來自侯某連的親生兒子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李某的證詞,李某稱他媽媽跟他媳婦長期關係不好,他媽媽比較強勢,而媳婦則人比較善良,遇到婆媳矛盾,總是一再忍讓。

昨日11時05分,法庭辯論結束,審判長讓侯某作最後陳述。侯某輕聲說道:“很想對死者家屬深深說聲對不起,親家母,對不起,請原諒我。”現場旁聽人員無不唏噓。

隨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日宣判。

死者家屬庭後稱:死者睡覺一直反鎖門 但這次沒鎖就出事了

庭審結束後,記者先後採訪了死者的兒時玩伴和哥哥。對於慘劇發生的前兆,羅某梅生前的兒時玩伴羅建英告訴記者,她與羅某梅從小就居住在三水大塘的一個村中,兩人一起玩耍和上學,而羅某梅生前曾多次找到羅建英傾訴她與婆婆關係不和。

“她婆婆在家中相當權威,很凶。”羅建英說,2003年,羅某梅從村中搬到西南居住。羅某梅和丈夫李某戀愛時就曾遭到婆婆的反對,結婚後婆媳兩人關係一度惡化,完全不是侯某連庭上所說的關係很好。

羅建英稱,不僅如此,由於受不了侯某連的霸道脾氣,早在多年前,她丈夫就已離開家去了南海打工,一直都沒有回來。

而婆媳關係很早就不睦。羅建英稱,當年羅某梅生孩子時,侯某連去了香港探親打工,羅某梅打電話希望她回來照顧自己,但侯某連一定要等到探親假結束才返回。當時,羅某梅曾經表達希望婆婆能夠去跟公公住,或者到其他子女家住,但侯某連堅持要跟小兒子李某住。

而羅某梅的哥哥羅冠華向記者表示,當初妹妹羅某梅在發現婆媳關係不好後,曾希望婆媳分開住。

他說,羅某梅還在事發屋子的樓下花10多萬元買下一個車庫,改裝成房子後裝上空調,希望婆婆去居住,但遭侯某連拒絶,後來羅某梅自己就去車庫煮飯吃,睡覺就回去事發屋子。“早在八年前就分開吃飯了,婆婆說要毒死她,羅某梅睡覺都是反鎖門的,就這次沒有鎖門就出事了。”

羅冠華告訴記者,案發前,妹妹羅某梅與丈夫已經在西南某樓盤另購一套房子,案發後三天就是夫妻倆搬家入住的日子,不料卻發生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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