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機舖」開賭存在已久,近年有惡化迹象。有業內人士表示,隨着舖租飆升及最低工資實施,經營成本急升,加上年輕客源流失,部分行家為吸引師奶及青少年光顧,不惜鋌而走險,提供具賭博成分的遊戲機。不過,法律界人士警告,市民透過遊戲機參與賭博,一旦遇上警方掃蕩,會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監三個月。
蠱惑機舖
元朗一間機舖負責人表示,蠱惑機舖在區內十分普遍,若機舖不提供「賭博機」,顧客將會大減三成,以現時舖租貴、人工貴的情況下,根本無法經營下去。
機舖負責人又表示:「七八年前代幣賭機仲好好景,依家生意走下坡,冇新遊戲機,啲人就會厭,唔會日日嚟玩,令到經營更加困難。」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透過一般監視及錄影,未必能顯示遊戲機中心有賭博行為,故需警方頻密「放蛇」成為熟客,才能指證機舖有違規賭博過程,由於「蠱惑機舖」多設下關卡,要成為熟客才能換錢,增加了執法的難度。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人如在賭場外的任何地方賭博,即屬違法,首次定罪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而根據《遊戲機中心條例》,遊戲機中心規定不得進行賭博行為或繳付現金或博彩金,玩遊戲所得的成績亦不得作提供或收取任何利益之用,同時,遊戲機中心亦不得就玩遊戲的成績而贈予獎金或退還款項予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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