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巨星成龍早前接受內地訪問,提到早年曾試過和二十多名手持西瓜刀的黑幫分子對峙,結果為了自保而拿出三支手槍和六個手榴彈解圍,過程相當驚險。但對於「藏械」之事是真實還是說笑,成龍昨日未有回覆記者查詢。
另外,他昨日接受電台訪問,希望藉新片《十二生肖》讓觀眾感到他不止是動作演員。對於近日言論遭網民抨擊,他笑說:「我寫唔死鬧唔死!」
成龍手榴彈
成龍涉嫌持槍遭警方調查 自曝"3槍6彈"對抗黑社會
國際著名巨星成龍口舌招是非,他早前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訪問時,聲稱在香港曾給二十多人拿著西瓜刀包圍,要私下動用三根槍及六個手榴彈面對敵人的圍攻。他的言論惹火之余,更涉嫌違反香港法例,香港警方決定介入調查。
據香港《成報》12月18日報道,國際巨星成龍口舌招是非,他接受內地雜志《南方人物周刊》訪問時,聲稱在香港曾給二十多人拿著西瓜刀包圍,要私下動用三根槍及六個手榴彈面對敵人的圍攻。他的言論惹火之余,更涉嫌違反香港法例。
警方發言人接受媒體查詢時表示,將會了解及跟進事件。香港警務處的工作目標是要維持香港成為最安全及穩定的社會,對槍械管制相當嚴謹。事實上,這些年持真槍作案的數字劇跌,在2008年及2010年更是零宗;據了解,由于成龍是國際知名人士,如果他所說屬實,傳播錯誤的訊息之余,還公然挑戰法紀,故有跟進的必要。
曾經拍攝《警察故事》的成龍,今回要給真警察調查了。成龍于12月11日接受廣州《南方人物周末》雜志訪問時,被問及成立香港演藝人協會的原因,成龍不諱言指出,是要替演藝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的藝人出頭,並親述曾與黑社會對峙的驚心場面。
成龍接受《南方人物周刊》採訪實錄摘選:
人物周刊:那時候為什麼要成立香港演藝人協會?
成龍:我在美國受到很公平的待遇,回到香港,看所有的藝人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給人欺負,收不到錢,給黑社會欺負。我第一個在《壹周刊》,坐在那邊,我說來找我,不要去欺負那些無辜的人。只有我敢這麼做。我跟黑社會對峙過。
人物周刊:怎麼對峙?
成龍:那個時候真的是拿桿槍指著劉德華他們拍戲。你在這組拍戲,來兩個黑社會,拿著槍,說你過來我們這邊拍戲,你的片酬是10萬的話,就給你2000。這麼欺負!簽在我公司的是張曼玉、王祖賢、張學友,我是他們的老板,給人欺負怎麼辦?我只能出頭。
之前他們欺負我的時候,我躲到美國,一下飛機就被人開槍。我得每天拿桿槍出去。一回到香港吃飯,二十幾人圍著我,拿著西瓜刀,我自己帶一桿槍,衣服裏還有兩桿槍。我說你們欺人太甚,我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躲你們。後來我是兩桿槍、6個手榴彈對著他們。
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
在訪問刊出後,各界除了對成龍說要“規管香港遊行”而議論紛紛外,另一令人咋舌的內容是“持槍言論”。雖然成龍聲稱為作自我保護用途,而身持多樣危險武器。根據《本港的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內的第13條規定,若有任何人持有槍械或彈藥,但是沒有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0萬及監禁14年。此外,任何人在無合理解釋情況下,便帶備槍械或彈藥,根據第238章中第18條的《攜帶槍械或彈藥或倣制火器意圖犯刑事罪》指出,這情況若侵入或身處任何地方,即屬犯罪,最高的刑罰為判處終身監禁。
是否真軍火舉證有困難
因此,成龍的持有手槍和手榴彈言論發表後,警隊內部也議論紛紛。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成報》訪問時說,即使警方找到目擊證人,目睹過成龍曾經在香港攜帶槍械,甚至成龍本人向警方親自承認,惟警方未必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因為在舉證過程中,警方必須請來軍火專家檢驗嫌犯所持有的武器是否真軍火。”由于成龍談及的肇事槍械、手榴彈或已不知所終,即使警方提出檢控,若沒有物證,法官也不會判罪。
由于警方在舉證上有一定困難,所以陸偉雄初步估計警方會先傳召一些人問話以開展調查:“假設有人知道成龍當年將肇事槍械埋藏在哪裏,警方根據線索又找到該批槍械,又經驗證是真軍火,那麼警方便會有足夠證據,落案起訴。”
既然舉證這樣困難,為何警方仍要徹查呢?陸偉雄表示,因為有人明顯地承認罪行,所以警方絕對有責任跟進,以示對法律的尊重,也不排除調查期間,或有任何突破、進展。
警方一向嚴格管制槍械,警方數字顯示,使用槍械行劫數字劇跌;而自2007年開始起直至今年度10月一直都未有出現有關的罪案紀錄,獲得連續五年的零宗紀錄(不包括電槍)。當年這些持械行劫案件主要是內地的“大圈仔”所為。
去年4月時,一名64歲退休懲教人員梁國熾在公屋寓所被警方揭發他私藏大量槍械,包括手槍、手榴彈及催淚彈槍等,還有近4,000枚彈藥。梁國熾于1985年曾持有軍火牌照,其後承認自己無牌持有火器及彈藥罪,但法官認為他未有確保安全,最後判他入獄18個月。
Keyword : 成龍手榴彈